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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罪的成立条件

   时间:2023-03-21 16:08:56

导读:


(资料图)

家暴罪的成立条件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地经常实施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为受害人的身体或者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家暴致人轻伤可以坐牢

一、

家暴罪的成立条件

家庭暴力构成要件:

1.客体条件,只能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客观条件,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3.主体条件,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

4.主观条件,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

家暴者可以坐牢吗

家暴者可以坐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三、

家暴怎样留证据?

家暴后保留的证据种类有:

1.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呼救,取得邻居的同情与帮助,也可以请求邻居报警,并且在您诉讼离婚时,也可以申请邻居作为证人出庭,证明您遭遇家庭暴力的事实和经过。

2.及时报警,自己在遭遇家庭暴力时或者之后,都可以报警,警察的出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可以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时间、地点、经过、程度、处理结果等等,可以到公安机关调取或者申请法院调取。

3.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相关组织反映,相关组织劝阻、调解的,可以请求制作书面材料,该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4.运用手机、录音笔等设备制作视听资料,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这些设备录音录像,也可以事后录取加害人承认家庭暴力的日常对话、道歉等等。

5.加害方的《悔过书》、《保证书》等,这些书面材料都可以作为加害方曾经实施家庭暴力的间接证据。

6.医院的病历资料、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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