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正文

焦点滚动:厦门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时间:2023-02-24 11:58:12
厦门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参保?厦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的条件是什么?厦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厦门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是怎么样的?

参保条件

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在本市居住、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

3.在本市随父或母居住,其父或母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

☆已在异地享受医保退休待遇或者参加异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在厦门重复参保享受待遇。

参保材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5.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非在校参保学生)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保流程

1.参保申请

需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3月至5月集中参保期内通过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申请。居(村)委接到城乡居民申请后,进行参保信息采集,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可在每月的4日至月底通过居(村)委会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参保登记手续。在非集中参保时间段内参保的(新生儿除外),从实际缴款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报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登记

居(村)委会核实申请人参保身份及资格。符合参保条件的,由居(村)委会通过厦门税务网站(或填写《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统一向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办理委托代扣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

采用居(村)委会代缴的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委托代扣。

4.缴费

(1)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①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 税务部门于集中缴费期内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新生儿和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健康账户代缴: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③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等功能缴纳费款;或是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进行缴费。

(2)采用居(村)委会代缴方式的:居(村)委会应z在规定时间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补参保人补参保办理申报缴费。

5.停保

在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且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税务部门将停止其医保年度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此类人员要以其他身份参保的,应携带对应资料重新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地点

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居(村)委会

1.居(村)委会联系电话请向居(村)委会询问。

2.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点击查看)

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12366

参保费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上一篇:

下一篇: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22 太平洋造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