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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根据下面的规定进行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 学籍管理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2、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拓展资料学历证明书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校出具学历证明书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4、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6、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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